工商管理系安全稳定责任制度
为实现学院“985”目标,创建书香校园、幸福校园,落实学院有关安全稳定方面的要求,确保我系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系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特制定本责任制度,全系师生必须遵守。
一、安全稳定包括安全和稳定两个方面内容。安全是指保证我系师生的人身和属于我系使用的财产处于安全状态,未遭受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破坏。稳定是指师生的心里、思想和情绪处于稳定状态,未发生影响较大的事端或群体性事件。
二、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意识。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责任意识,确保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的落实。
三、岗位责任人就是安全稳定责任人,安全稳定是岗位职责之一。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四、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必须切实落实学校和我系安全稳定方面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稳定目标的实现。要经常性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稳定方面的教育,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有关安全稳定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高度关注节假日期间和敏感期的安全稳定问题。
六、关注防火防盗问题。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或使用酒精炉等影响安全的其它用品;严禁死拉乱接电线。离开上述场所必须及时切断电源、确认门窗已经安全关闭。要严格遵照规范要求在上述场所保管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上述场所和设施设备。丢失钥匙、发现门窗异常及其它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学院总务处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七、及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可能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的情况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系主任或总支书记报告。
八、层层落实责任,岗位负责人有权对下属人员就安全稳定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求和整改措施,有权对违规人员提出批评,对严重违规、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的人员有权向系主任或总支书记报告。
九、全系师生,都有权利和义务就安全稳定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对严重违反或不履行本制度规定的,经批评教育仍不履行的行为人或因违规酿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的责任人,除依照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人当年参加学校和系的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工商管理系
2015.11.25